油品(包括轻质化煤焦油1#、轻质化煤焦油2#)客户立户需提供以下资料。
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(经营范围内必须有"煤焦油"品类);
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(经营范围内必须有"煤焦油"品类);
3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;
4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;
5 开票信息加盖公章2份;
6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份;
7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(审核完后本人收回)。
炭品客户立户需提供以下材料。
1 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,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;
2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,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;
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;
4 开票信息加盖公章2份;
5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份;
6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(审核完后本人收回)。
3.3 酚类产品、液氨、硫磺立户资料按照油品立户需要提供资料执行。
3.4 公司计划财务部、销售部各留存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。
3.5 油品、炭品、酚类产品、液氨、硫磺客户立户程序。
1由销售部业务人员负责接洽客户、协助客户将纸质的立户资料送交计划财务部业务会计,填写《客户立户申请表》(见附件2)、《客户信
息登记表》(见附件3)并对客户提供资料进行审核,业务主管复核。销售部审核内容包括:
1.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,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;
1.2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是否一致,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;
1.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与营业执照名称、住所、企业法人一致,是否在有效期内,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(仅限油品客户立户);
1.4 《客户立户申请表》、《客户信息登记表》由销售部与以上立户材料(1份)一并留存。
计划财务部对客户提供资料进行复核并签字,复核内容包括:
1 公司名称、法人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、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;
2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、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;
3 开票信息是否完整并加盖公章;
授权委托书(模版见附件4)是否按公司模板出具且符合要求,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是否与原件一致,授权委托书是否加盖公章。
3 销售部部长审批。
4 计划财务部部长审批。
5 计划财务部在公司ERP系统建立客户档案,销售部方可办理后续手续。
6 客户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,与销售部业务员联系,销售部将意见反馈计划财务部,计划财务部仅与业务部门对接。
7 客户立户如遇特殊情况由销售部提出特殊情况说明并报批后,计划财务部给予立户,资料原件等在1周之内补齐。